關于對新建機場項目范圍內 墳墓遷移事宜的通告
2025-11-19 來源:延吉新聞網
為配合新建機場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吉林省殯葬管理辦法》等及項目規劃要求,需對新建機場用地范圍內的墳墓進行遷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遷墳范圍
本次遷墳涉及的具體區域為:新建機場規劃用地范圍內(征收范圍)。具體為依蘭鎮龍淵村、小營鎮果樹農場、民主村,朝陽川鎮光石村、仲坪村、橫道村范圍內的墳墓(包括有主墳、無主墳)均在遷移之列。
二、遷墳時間
(一)登記時間。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請上述范圍內墳主(墓主家屬)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到延吉市自然資源局3樓房屋征收經辦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前期已登記的不再重復登記)。
(二)遷移時間。請該范圍內墳主(墓主家屬)在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墳墓遷移工作。
三、補償標準及方式
對于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登記并按時遷移墳墓的,每座墳墓補償款為2000元。補償款將在墳主(墓主家屬)提交材料齊全后進行發放。
四、安置地點
本次遷墳不設統一安置點,墳主(墓主家屬)可自行聯系殯儀館辦理骨灰寄存或聯系合法的墓地公司進行骨灰安葬。
五、其他事項
逾期未辦理登記或未按時完成遷移的墳墓,將視為無主墳,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統一處理。
如有特殊情況或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433-2866668。
特此通告。
一、遷墳范圍
本次遷墳涉及的具體區域為:新建機場規劃用地范圍內(征收范圍)。具體為依蘭鎮龍淵村、小營鎮果樹農場、民主村,朝陽川鎮光石村、仲坪村、橫道村范圍內的墳墓(包括有主墳、無主墳)均在遷移之列。
二、遷墳時間
(一)登記時間。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請上述范圍內墳主(墓主家屬)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到延吉市自然資源局3樓房屋征收經辦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前期已登記的不再重復登記)。
(二)遷移時間。請該范圍內墳主(墓主家屬)在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墳墓遷移工作。
三、補償標準及方式
對于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登記并按時遷移墳墓的,每座墳墓補償款為2000元。補償款將在墳主(墓主家屬)提交材料齊全后進行發放。
四、安置地點
本次遷墳不設統一安置點,墳主(墓主家屬)可自行聯系殯儀館辦理骨灰寄存或聯系合法的墓地公司進行骨灰安葬。
五、其他事項
逾期未辦理登記或未按時完成遷移的墳墓,將視為無主墳,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統一處理。
如有特殊情況或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433-2866668。
特此通告。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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